在共同费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,使用分割单入账是可行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方法。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:
一、分割单使用的核心条件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)规定:
适用场景:企业与其他方(企业或个人)共同接受劳务或租赁资产(如水、电、燃气等)产生的费用,且费用由一方统一支付。
凭证要求:若费用需分摊给其他方,支付方需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扣除凭证,分摊方以分割单作为扣除凭证。
费用真实性与合理性:费用必须真实发生,分摊标准明确且合理(如按面积、用量、人数等)。
二、分割单入账操作流程
1. 收集证明费用真实性的材料
付款方(垫付方)需提供: 原始费用支付凭证(如银行回单、付款记录);
供应商开具的收据/结算单(若确实无发票);
合同或协议(证明费用性质)。
分摊方(贵公司)需准备: 共同费用确认函(说明各方承担比例);
分摊计算表(列明分摊依据、金额、公式)。
2. 制作分割单(必备要素)
分割单需包含以下关键信息(参考模板):
项目内容要求
费用名称 如水电费、物业费、场地租赁费等
原始凭证号/来源 付款方支付凭证编号、供应商名称
总金额 共同费用发票金额(如无发票则注明"无票费用"并附付款证明)
分摊方信息 各方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地址、联系方式
分摊依据 如:按办公面积(占比30%)、使用时间、约定比例等
分摊金额 精确计算到分
签章 付款方盖章+分摊方盖章(需双方确认)
3. 账务处理
付款方(垫付方)账务: 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—XX费用(自付部分) 100元
其他应收款—XX公司(垫付分摊部分) 50元
贷:银行存款 150元
分摊方(贵公司)账务: 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—XX费用 50元
贷:其他应付款—XX公司(付款方) 50元
实际支付时:
借:其他应付款—XX公司 50元
贷:银行存款 50元
4. 凭证附件要求
分割单原件(双方签字盖章)
费用分摊计算表
付款方的付款凭证(银行流水复印件等)
共同费用说明文件(说明无法取得发票的原因及分摊依据)
三、关键注意事项
税务风险防范:
仅限企业所得税扣除:分割单不可用于增值税抵扣(无进项税)。
避免滥用:仅适用于水电费、物业费、联合服务等真实共同费用,不可用于虚构分摊。
留存备查材料:费用合同、用量记录、场地使用证明等需留存5年备查。
特殊费用限制:
租赁房水电费:若房东不开具发票,租户凭分割单+房东水电费总账单入账。
劳务类费用:如共同聘请服务,需提供三方协议佐证。
分割单的替代方案:
尽量要求收款方为每一分摊方补开发票(最优解)。
若收款方为个人(如房东),可凭其身份证代开发票(部分地区税务大厅可办理)。
四、无发票场景下的特殊处理
情况:连付款方都未能取得任何收款凭证
解决方案:
由付款方向收款方追索,要求提供收款证明(盖章收据等)。
分摊方需收集: 分割单(各方签章)
费用合理性说明(管理层审批)
银行支付记录(证明资金真实流出)
费用分摊协议(提前签订)
注:此操作易引发税务质疑,需谨慎评估风险。
五、实例说明
案例:A、B公司合租办公室,物业费1万元由A公司支付,但物业公司未开票。
B公司操作:
与A公司签订《费用分摊协议》(约定按面积分摊50%)
取得A公司提供的: 物业费付款凭证
分割单(总金额10,000元,B公司分摊5,000元)
入账分录: 借:管理费用—物业费 5,000
贷:其他应付款—A公司 5,000
凭证附件:分割单+付款凭证复印件+分摊协议+费用说明。
总结
在共同费用无发票时,分割单+资金流水+分摊协议+辅助证明材料是合规入账的核心。务必确保:
费用真实发生且有合理分摊依据;
双方对分割单内容签字盖章确认;
仅用于企业所得税扣除,不涉及增值税抵扣;
长期大额分摊需重新评估交易结构,优先解决开票问题。
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提前沟通操作细节,降低后续稽查风险。